中市騎樓停車執法失衡引民怨 陳雅惠籲檢討開罰機制

《圖說》市議員陳雅惠指出,騎樓停車問題不應只靠開罰,更不能淪為檢舉文化下的機械式執法。

【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】檢舉達人頻繁檢舉,警方疲於奔命開單,甚至深夜、清晨仍持續執法開罰,導致不少市民一早就收到罰單,怨氣難消。市議員陳雅惠1日指出,騎樓停車問題不應只靠開罰,更不能淪為檢舉文化下的機械式執法,應回歸保障安全與通行的本質,兼顧生活需求與公共利益。

陳雅惠表示,騎樓依法屬公共通行空間,但現行制度存在法規僵化與執法失衡兩大問題,近來有特定人士長期、密集檢舉,甚至鎖定區域反覆通報,導致警方疲於奔命、基層警力大量開單,但通行環境未見改善,反而累積民怨。

她指出,東區、南區透天住宅多,騎樓使用情境與市中心不同,不少案件發生在深夜或清晨,居民僅短暫停放卻直接受罰,觀感極差,長期恐削弱民眾對執法的信任,若全面禁止騎樓停車,反而迫使車輛停上道路,增加交通壅塞與風險,未必更安全。

陳雅惠強調,騎樓管理應回到「保障通行、兼顧安全」原則,而非一味開罰,並要求警察局說明,對高頻率、重複性檢舉是否有分級或篩選機制;對未影響通行、非惡意停放,應優先採勸導而非裁罰。

對此,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,針對高頻率與重複性檢舉案件,將研議建立分級與篩選機制,避免檢舉資源被濫用;若屬概括性整條路段、未具體指明車號或門牌的檢舉案件,原則上將不予受理。

對於是否影響通行,吳敬田說,將透過會勘機制,依現場實際狀況確認是否保留足夠通行空間(如三公尺寬度),作為執法依據;若未影響通行,將評估以勸導取代開罰,但若屬明確違規情形,仍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,以維持法制一致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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